当前位置:
首页 > 政策法规
市交通运输局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
发布日期:2017-08-11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?????????? 为了规范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,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及政府规章的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我局制定并建立了金昌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。

制度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性质进行了界定;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,须经法制审核员法制审核通过;确定了七项行政处罚类执法决定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;对作出处罚决定所需审查的十项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。制度还对法制审核员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所需材料、审核方式、审核程序以及执法文书的装档工作作出了相关规定。

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的建立,为推进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,充分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监督纠错功能,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